個稅年度匯算機制至今已實施7年,從個稅總體收入的增長和優惠政策紅利的釋放可以看出,個稅充分發揮了“調高惠低”的作用。個稅改革需加大調節力度和精準性,更充分體現民生溫度,更好優化收入分配格局、促進社會公平。
每年3月份至6月份,很多人都會惦記著進行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,“退稅”與“補稅”也成為廣受熱議的話題。今年是實施這項機制的第7個年頭,截至5月底已有超過1.6億人完成匯算申報。個稅年度匯算有序展開與成功實施,從一個側面反映了個稅改革的持續推進以及對個人、社會影響的加深。
個人所得稅征管由代扣代繳制轉為以自行申報為基礎的年度匯算制,是我國個稅改革的一項重要舉措。通過年度匯算,精準計算全年應納稅額,進行多退少補,確保稅款不多繳也不少繳。我國個稅年度匯算制度雖然建立較晚,但相比其他不少國家,預扣預繳制度的精準性、申報便利度、退稅時間等優勢明顯。實施個稅年度匯算,也發揮了普及稅法、提升稅法遵從度的重要作用,推動了更多人主動深入了解稅法、積極依法納稅。
個人所得稅作為直接稅的一種,是國家財政收入的重要來源,還具有調節收入分配、實現社會公平等重要功能。個稅年度匯算有效實施的背后,則是個稅重要性的提升,且與民生關系日益密切。統計顯示,2025年我國個人所得稅16187億元,比上年增長11.5%,規模占稅收總額近一成。今年以來,個人所得稅收入繼續保持較快增長。稅收數據分析顯示,增長的主要原因在于資本市場活躍帶動相關所得項目高速增長,部分行業繳稅增長較快,以及稅務機關持續加強高收入人員納稅引導規范帶來增收。
與此同時,個稅制度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充分顯示出溫度。作為與人民群眾切身利益息息相關的稅種,個稅通過構建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稅制模式、優化稅率結構、完善專項附加扣除等舉措,彰顯民生關懷與社會公平。特別是近年來實施子女教育等7項個稅專項附加扣除、居民“賣舊買新”換購住房可享受個稅退稅優惠、育兒補貼免征個稅、個人養老金享受遞延納稅優惠……一系列緊扣百姓生活的精準措施,實實在在減輕了民生負擔,很多人在年度匯算中能夠真切感受到政策的含金量。
自2019年1月1日正式施行新修改的個人所得稅法以來,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度穩步推進。從個稅總體收入的增長和優惠政策紅利的釋放可以看出,個稅充分發揮了“調高惠低”的作用,這也正是個稅制度改革的重要目的。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,個稅制度的改革完善受到更多關注與期待。“十五五”規劃綱要明確提出,提高直接稅比重,完善綜合和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度,逐步擴大綜合征收范圍,健全經營所得、資本所得、財產所得稅收政策。
目前,個人所得稅的綜合所得征稅范圍包括工資、薪金所得,勞務報酬所得,稿酬所得,以及特許權使用費所得,也就是所謂“小綜合”,這些所得項目按納稅年度合并計算個人所得稅。逐步擴大綜合征收范圍,實行勞動性所得統一征稅,有利于更有效反映納稅人的綜合負稅能力,體現量能負擔、稅收公平原則。
此外,個稅改革也需加大調節力度和精準性,更充分體現民生溫度。實施專項附加扣除政策聚焦百姓所盼所需,特別是近年來增設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專項附加扣除、大幅提高“一老一小”3項專項附加扣除標準,廣大納稅人獲得感明顯。下一步,需要繼續充分發揮專項附加扣除政策作用,進行精準滴灌,加大個人所得稅抵扣力度,研究建立補貼標準動態調整機制,更好守護民生福祉。對個人來說,則須提高依法納稅意識,了解稅法、遵從稅法,做到如實申報、依法扣除、按時匯算,在履行法定義務的同時充分享受政策紅利。
一頭連著國家治理,一頭連著民生福祉,個人所得稅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作用越來越突出。通過持續深化改革,個稅制度功能更加完善,將更好優化國民收入分配格局、保障和改善民生、促進社會公平。
責任編輯:楊文博 校對:楊文博
中國周刊官方微博
官方微信公眾號